安徽池州:“扶贫+预防”示范点推动专项预防
时间:2017-08-0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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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包志乾 吴丽)今年以来,安徽省池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新途径,在前期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决定在对口帮扶单位贵池区墩上街道办事处低岭村开展“扶贫+预防”示范点创建活动,并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扶贫领域专项预防。

  领导重视,高点定位。该院党组对创建“扶贫+预防”示范点活动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并将创建示范点工作列入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安排。池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兵要求,创建工作要高点定位、高标要求,创新形式,努力使扶贫工作和预防工作实现双赢,真正把“扶贫+预防”作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亮点。

  精心谋划,稳步推进。一是助推创建示范点基础建设。该院选派精干力量充实到创建示范点组建的驻村工作队,全面掌握所在村贫困家庭情况,建章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该院相关负责人还为村“两委”和全体党员上党课,调动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强化扶贫政策宣传。通过“预防邮路+扶贫”村村通主题宣传月活动,借助邮政平台,通过在创建示范点“政讯通”信息宣传栏张贴海报,将扶贫政策和扶贫领域预防信息传播到最基层。三是广泛征求干群意见。利用开展“脱贫攻坚帮扶日”活动,相关负责人亲自召开市院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及贫困户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干群对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协作,落实项目。池州市检察院牵头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赴低岭村参加“扶贫+预防”示范点创建工作现场会。该院干警就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扶贫项目实施收益情况在会上作了说明,并就当前急需解决的项目及经费需求列出清单。该院相关负责人指出,检察机关开展“扶贫+预防”示范点创建工作是在扶贫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次新尝试,在确定的扶贫项目上,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督和职务犯罪的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完善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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