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三管齐下”
时间:2017-07-04  作者:  来源:
【字体:  

  本报讯(通讯员李启光)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将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预防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实行重点工程预防项目挂牌督办和院领导定点联系工作制度,做到选择有目标,监督有重点,工作有抓手,三管齐下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工作做法得到淮安区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以重大民生工程为对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近年来,该院选择江苏国信淮安工业园、白马湖旅游开发工程、淮安区区域供水工程、恩来干部学院、淮安医院新院工程等重大民生工程作为专项预防项目,加强跟踪监督,明确预防责任,确保政府的投资安全。如针对区域供水工程这一重大民生工程,该院加强全程跟踪监督,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将预防职务犯罪体现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重大环节中,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廉洁。该院参与预防的江苏国信淮安工业园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和被省国信公司确定为“廉洁示范工程”。

  以监督监理公司为重点,保证工程规范运行。工程是否规范,质量能否保证,监理公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院将监督监理公司是否规范监理作为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的“牛鼻子”,采取紧盯监理公司项目经理的方式,不定期到工程现场考查其是否在岗在位,监理资料是否齐全,重大签证是否规范,确保工程规范开展。如在区域供水工程预防项目中,该院副检察长带领预防部门干警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到工程施工现场——白马湖水厂检查项目经理是否在岗位在位,并对工程施工现状进行了深入了解,对工程安全、质量和廉洁建设提出进一步要求。该院预防部门干警还多次深入上河、施河、车桥等工程施工现场和监理人员办公点,对其现场监理、档案收集、责任落实等工作进行监督查看,提出整改建议7条并全部得到落实,促进重大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以“三项措施”为抓手,防范职务犯罪发生。该院在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中将“预防约谈”“警示教育”“现场检查”作为三项重要抓手,提升预防工作实效。一是定期对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项目经理进行“预防约谈”。如该院与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区域供水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协议后,即将“预防约谈”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两次要求工程监理方、工程施工方项目经理到检察机关递交履职报告,同时对两家项目经理进行“预防约谈”。二是对工程的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等参建单位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该院还对四个重点工程项目、五家建设方单位人员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预防部门干警通过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例剖析,人员悔过书宣读,预防告诫等,提醒和警示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要明法纪、莫伸手。三是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该院预防部门干警经常深入施工、仓储、保管及收发现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对重要项目设计变更、重大工程量改签、大宗物资采购、大额工程款拨付等均进行监督查看,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责任编辑: ]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