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机关自2017年1月下旬全面铺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注重制度先行、多方联动、规范推进,健全值班律师制度等保障人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工作机制。
至3月底,上海市检察机关已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制度试点审查起诉案件700余件,涉及38项罪名。
2016年9月,浙江省检察院组织指导杭州市两级检察院开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试点中,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杭州市两级检察院主动做到坚持以真诚悔罪为前提、坚持诉讼效率与案件质量并重、坚持诉讼效率与办案效果并重、坚持认罪认罚相统一。围绕提质增效的目标,以制度与科技为依托,着力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整体效益。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启动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广泛集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审慎探索实践,形成“一体化布局、三流程简化、三方面从宽、三措施保障”的“一三三三”朝阳模式。
该院检察长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化试点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设计,力争为改革试点提供有效的基层样本”。
在前期速裁程序试点中,办案人员发现基层危险驾驶案件量大。于是,江苏南京建邺区检察院针对现场查获的危险驾驶案件,探索“一步到庭”的办案模式。
目前,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件基本上是当日起诉当日审判,其他罪名的案件从检察机关决定适用该模式的当日或次日起诉至法院,法院2个工作日内进行开庭判决。
上海青浦区检察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半年多来,加强了同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实现简繁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同时,积极推动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系。
此外,该院制定了《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了值班律师制度,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