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9117号建议《关于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7-09-1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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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由我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司法队伍编制实际上是政法专项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是行政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历来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自1982年政法专项编制单列管理以来,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政法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分批次下达政法专项编制,为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保障。政法专项编制的核定、审批权限在中央,地方无权自行确定。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不能随意扩大和缩小。为满足法治建设的人才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招录法学院的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充实到司法队伍中。中共中央制定的《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办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招录、遴选法官、检察官时,应当根据工作实际预留适当数量的岗位用于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该条规定从制度层面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纳入队伍建设规划。目前,上海、广东、青海3省已从律师、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6名检察官。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具体情况和进度,积极吸纳和落实您的建议,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检察队伍建设需要,对政法队伍编制进行调研论证,并适时将相关的调研情况向中央汇报,争取调整政法编制数量,多招录法学院的大学生、研究生。同时,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加大从律师中招录检察官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17年8月9日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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