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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勇: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
时间:2014-12-26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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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库视频: 罗勇]

 

  【个人简介】

  罗勇2010年到贵州省贵阳市检察院控申处工作以来,先后接待、办理了群众信访450余件,全部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先后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1次,贵州省委、省政府、贵阳市委、市政府嘉奖3次,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奖和贵阳市“感动机关十大标兵”荣誉称号。

  1984年,皮某被以贪污罪免予起诉。皮某以没有贪污为由,不断上访,要求还其清白。2012年,此案转至贵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指定罗勇负责复查。年过八旬的皮某诉说:“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是不想背着黑锅走进坟墓!”罗勇下决心一定要给老人一个说法。 由于各种原因,原案卷宗无法查找。原案件承办人已年过八十,回忆不起案件情况。大家都说这案子没法查了。他却多次到皮某原单位了解情况,四处走访证人,到法院查阅相关案件材料,终于核清事实,皮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使这起近30年的错案得到了纠正。

  吕某控告公安民警对其刑讯逼供,要求检察机关查处。检察机关调查后认为,吕某控告的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侦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吕某。但吕某不服,多次到各级政法机关上访,还表示要进京上访,有可能做出过激行为。罗勇接手该案后,认真分析了吕某不断上访的根源,多次找其谈心,耐心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释法说理,开展情绪疏导工作。最终,吕某受感动,主动息诉罢访,这起历时5年的信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该案做法被中央政法委选为典型案例编辑出版。

  像这样的例子罗勇不胜枚举,他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乐于奉献,努力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先进事迹】

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

——贵州省贵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罗勇先进事迹

  罗勇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努力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先后多次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表彰奖励。记者曾数次准备采访罗勇同志,均被他婉言谢绝。罗勇同志总是谦虚地说:“群众的事是天大的事。我只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群众做了一点自己应该做的事。”那么,我们就说说几件大伙众所周知的事。

  攻坚克难 勇于担当

  罗勇名如其人,在办案中不怕困难,负责接待、办理的450余件案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向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其中,成功纠正了皮某某申诉案这一起历时近30年的错案。该案是由中央政法委转办的重点案件。

  皮某某曾任省某公司五队队长、某职工医院行政科科长,1984年因贪污罪被立案侦查,同年被免予起诉。多年以后,皮某某不服,向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写信提出申诉。

  2012年,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省委政法委转来中央政法委转办的皮某某申诉材料后,检察长高度重视,指派该院信访督查专员罗勇复查该案。由于事隔近30年,原案卷宗无法找到,原案承办人已80多岁,回忆不清当时的办案情况,这给复查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有人说:“这案子没法办了。”

  但是,罗勇一再坚持说:“再难也要查下去。我忘不了老人反复说的一句话啊!”是的,想起那一幕,同事们都还记忆犹新。老人紧紧握住罗勇的手,一激动,久久没说出话来,倒是滚热的泪水先滴在了罗勇的手上。半晌,才说出一句话:“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是不想背着黑锅走进坟墓。”

  面对八旬老人那历尽沧桑的满头白发,面对老人那双昏暗眼里饱含的期盼泪花,罗勇下定决心:一定要给老人一个说法,决不让老人带着遗憾走完余生。为此,他多次到皮某某家中及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四处走访调查相关证人,到法院查阅所涉案件相关材料,终于核实清楚案件事实。经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集体研究,认为皮某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依法撤销原免予起诉决定。

  皮某某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明确表示不再上访,并对罗勇扎实认真的办案作风表示感谢。2013年3月21日,皮某某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红红的锦旗上面写着金黄的大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昭雪三十年沉冤,惠泽耄耋。”

  息诉罢访 善于化解

  “罗勇用党交给他的神圣权利,服务百姓,公正办案。希望全体检察官向罗勇同志一样,重视上访人员的诉求,有访必查,一查到底。”——这是信访人吕某某写来感谢信中的一句话。

  这件事得从多年前说起。2008年6月,信访人吕某某控告公安民警熊某某、张某刑讯逼供,打落其子门牙一颗,要求检察机关查处。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吕某某控告的证据不足,且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不予立案侦查。根据调查的情况,该院反渎局及时将调查结果告知了吕某某。

  但是,吕某某不服调查结果,多次到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及各级政法机关上访。特别是2011年4月以来,吕某某更加频繁地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查清其子被伤害事实,否则将要进京上访,并有可能做出过激行为。

  鉴于该信访事态升级,已成为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罗勇接手该案后,认真分析了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的结论没有问题,吕某某不断上访的根源,在于他不甘心接受这一结果。于是,罗勇多次主动找吕某某谈心,拉家常、话人生,摆家庭、谈生活,推心置腹地向吕某某指出多年来上访给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耐心细致地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释法说理,不厌其烦地开展情绪疏导工作。

  看到罗勇风里来雨里去、苦口婆心,吕某某情不自禁地说:“我服了!罗同志,你对我们困难人是实实在在的真心、诚信和耐心啊!”吕某某深受感动,主动提出息诉罢访。至此,这起历时5年的信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公正执法 敢于创新

  面对控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罗勇针对程某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一案,在全省率先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

  申诉人程某系原贵阳某厂工具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2000年因犯受贿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程某不服该决定,多次到省市检察机关申诉,并到有关部门信访。

  程某一案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如何依法妥善处理,考验着检察官的勇气和智慧。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既要有胆识,更要付出大量心血和汗水。

  罗勇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从制定方案、人员组成、会议程序等各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创新性工作。特别是听证人员产生,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市律师协会推荐并随机抽取,确保听证人员具备法律专业素质和代表性,确保听证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在听证过程中,充分保障申诉人的辩论权,有利于听证人员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在评议过程中,确保听证人员的评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能够客观公正地阐明自己的观点。评议结束后,由听证人员代表将评议结果当场向申诉人宣布,并最后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实现了评议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大大增加了申诉人对评议结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罗勇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深化检务公开,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为涉检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工作开辟了新思路,积累了新经验。该案是全省检察机关首例通过公开审查纠正原决定的案件,被中央政法委遴选为典型案例编辑出版。

  尽职尽责 甘于奉献

  罗勇于1990年从贵州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十多年来,罗勇奋战在反贪一线,办理了许多有影响的大要案件,用青春践行使命,用坚守承载忠诚。

  长期从事艰苦的反贪侦查预审工作,透支了罗勇的健康。他在2005年被确诊患有严重的脊髓型颈椎病,经常出现头昏、四肢麻木、肢体疼痛等症状,长期休息不好,行动受限,不能长时间伏案和从事重体力工作。稍有不慎,还可能导致全身瘫痪。由于经常加班加点作笔录,罗勇的视力严重下降。有一次,同事看见他厚厚的眼镜片,问他视力是多少?罗勇说:“我不知道,因为我的眼中视力表是张白纸。”

  考虑到罗勇的身体健康情况,院里先后将他安排到预防、控申部门工作。无论在什么岗位,罗勇数年如一日,迅速转变角色,没有一丝松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特别是在接访工作中,他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详细记录,耐心解答,及时转办,按时回复,努力使来访群众满意而去。

  2012年,因控申处原处长交流提拔到外单位任职,院里决定由罗勇主持控申处工作。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罗勇带领全处干警精诚团结,迎难而上,使刑事申诉工作稳步推进,举报奖励工作创出新高,一批信访老案得以彻底息诉罢访,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第九届民运会、生态文明贵阳会议期间各项信访维稳工作任务,确保无涉检到省进京非访发生,实现了“六个零”的工作目标。在新的处长到任后,罗勇积极主动地当好助手。

  罗勇用汗水谱写出一曲曲人民检察官匡扶正义的赞歌,用行动诠释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真谛,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1次,省委、省政府嘉奖1次,市委、市政府嘉奖1次,市委嘉奖1次,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参加全国“最美检察官”评选并获提名奖,被评为贵阳市“感动机关十大标兵”,先进事迹被《检察日报》《贵州日报》《法制生活报》《贵阳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报道。

  【个人微博】

  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u/5450829109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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