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陈正军做客“预防处长系列访谈”,为网友介绍武汉市检察机关推动预防工作“立足专业化、推进社会化、探索法制化”,加强预防网络体系建设的有益经验。[图文直播]

   

  立足专业化,就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通过专业途径和专业手段推动预防工作发展,这也是搞好预防工作的基础。

  加强理论研究 

  近年来,我们着力在预防理论研究、预防队伍培训、预防经验交流等方面下功夫,有效地提升了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与此同时,我院还注意及时掌握各基层院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帮助基层院预防工作打造品牌,形成亮点,推动了全市预防工作科学发展。

  建立全国第一家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机构

  2007年,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武汉市检察院和华中科技大学共同建立了全国第一家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机构——武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次年召开了“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预防职务犯罪理论与实践”国际论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2所高等院校及6个国家的100余名专家学者与会交流。

  各区院创品牌出亮点 

  武昌区院持续多年在预防协会内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争创活动,促进了会员单位的预防经验交流,推动了会员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青山区院与武钢集团公司纪委联合建立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培训基地,将预防教育课纳入武钢党校常态化教学计划;洪山区院与辖区高校联合成立大学生预防犯罪协会。

  汉阳区院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工地设立检察服务站,开展预防工作,探索了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新模式;江夏区院在重大工程建设预防中实行项目化管理,与纪检监察、审计、招投标管理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开展预防工作;新洲区院结合“建筑之乡”的特点,对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按照承揽型、技术型、劳务型、驻外型等不同类别,设计专业化预防方案,帮助企业建立风险研判、排查机制。

  江岸区院针对城中村改造开展一系列预防约谈活动,受到村民、村委会以及街道的欢迎;蔡甸区院在全区农村各乡镇村组聘请预防联络员,建立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江汉区院结合地处金融一条街的区位特点,在金融系统开展法律服务“对接”活动,将廉政文化、预防讲堂、教育基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引入金融系统,为浦发银行武汉分行量身定做了《合法合规手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肯定。  

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陈正军做客“预防处长系列访谈”。
2007年,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华中科技大学、市检察院联合成立武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
2008年,武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召开“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预防职务犯罪理论与实践”国际论坛。

  建立市、区两级院的预防联动机制。打破原来的“单兵作战”模式,由武汉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推动市、区两级院之间的纵向联动及区院之间的横向联动。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

  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活动中,结合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实际需要,我院与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达成工作共识,由预防处负责组织协调,将地铁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的5个基层院作为具体责任单位,主要在开展警示教育、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多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

  我院还在全市范围内精选骨干力量组建法制宣讲团,深入各建设工地开展巡回宣讲,利用武汉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平台,精心汇编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防控读本》一书,为专项预防提供参考借鉴,促进了专项预防扎实、深入、富有成效,《检察日报》以《全程监督让百亿工程更阳光》为题,推介了我们与中铁十一局开展共建工作的经验。

  确定试点开展预防职能整合

  今年,为全面落实省院部署的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预防“三项预防”职能整合工作,我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整体推进与分片试点的办法,将江岸区院和城郊地区院确定为诉讼违法预防的试点单位,将江汉区院和洪山区院确定为青少年犯罪预防的试点单位,将武昌区院确定为综合试点单位,同时要求其他区院也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预防职能整合的尝试。

  各区院积累经验推进“三项预防”职能整合

  武昌、黄陂区院健全了“三项预防”职能整合配套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预防职责,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

  洪山区院利用大学生预防犯罪协会平台,与洪山区团委和华中师范大学团委联合创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月”等一系列活动;青山区院在辖区多家中学校园网上开辟“青检校园法制在线”栏目,将检察官维权博客和公诉办案故事与校园网进行链接,让青少年直接在校园网上阅读维权故事。

  汉阳区院将民营企业预防工作纳入全区预防整体格局,与民营企业联合成立了预防犯罪讲师团。

  汉南区院与纪检监察、法院联合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听庭制度,定期组织辖区干部职工旁听庭审过程,接受警示教育;黄陂区院通过与法院沟通达成共识,形成了《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以及预防民事诉讼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2年,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在鹦鹉洲大桥工地设立检察服务站,检察长带头深入工地开展预防指导。
2012年,武汉两级检察院与中铁十一局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进会。
2012年,武汉市检察院、市工商联举办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

  职务犯罪问题的社会性,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面向社会,检察机关职能的有限性,也决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依靠社会力量,因此,检察机关必须立足专业化,推动社会化,促进预防协作机制和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组织推进全市性专项预防活动

  按照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统一策划,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能特点,我们每年组织推进一个全市性的专项预防活动,做到预防工作面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2008—2010年,在全市启动为期三年的“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项活动,通过一年宣传展开,两年推进深入,三年总结提高,既集中力量依法查办了一系列侵犯群众利益的渎职案件,又结合专项活动将预防社会化工作水平加以提高。如查办武昌区工商局长熊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武汉化工新区80万吨乙烯工程征地拆迁过程中系列渎职案等,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2012—2013年,联合市工商联等单位开展了预防涉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行贿受贿犯罪专项活动。

  开展自查自纠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结合所办案件组织协调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自身在执法工作、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据统计,全市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46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主管实施的919件法律法规规章中3948个条款的实施,制定了12808条细化标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与行政执法单位加强联系形成合力 

  武汉市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专家咨询等制度,努力形成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合力。武汉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同志对专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它是“一次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创新实践”。

  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会

  目前,武汉市已有5个区分别成立了各具特色的预防协会。其中,武昌、江岸、新洲三个区的协会成立得比较早,江岸区的协会因工作组织出色还被评为武汉市先进社会组织。近两年,根据预防工作的需要,城郊地区检察院也成立了预防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协会,洪山区院针对当地高校集中的特点成立了大学生预防犯罪协会。

陈正军说,他们结合所办案件组织协调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
2010年,武汉市“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表彰会上,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为获奖单位颁奖。
2011年,武汉市纪委车延高书记、市检察院杨耀杰副检察长,市地税局罗涛书记和省地税局许国勇纪检组长共同为廉政教育基地揭牌,该教育基地于2013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百优”警示教育基地。

  2011年,武汉市检察院联合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开展了预防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专项活动成功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医疗卫生领域专项预防活动为例,有三方面经验可以总结。

  运用专业化手段推动社会化预防 

  据统计,武汉市检察机关查办的医疗行业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涉及武汉地区三分之一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此,我们及时组织人员对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综合性调查,形成预防专题调查报告,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

  深入调查,确定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问题根源和风险节点,以检察建议的形式促使市社保局、市卫生局完善了相关监管制度,推进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意见》和《武汉市因病非因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

  开展巡回宣教和巡回展览,帮助全市55家省、市、区三级医院医务人员认识犯罪的危害性,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

  联合纠风检查,针对全市30家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和医疗收费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落实。

  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推进医疗卫生行业工程招投标和药品、器械采购 “廉洁准入制”的建立。

  借助外力深入开展专项预防 

  注重借助社会力量,借助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机制,推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全市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在内的47家单位构成。每次开展专项活动,我们都通过领导小组进行集中部署。

  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成果

  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将专项活动成果固定化、长效化。在专项活动中,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卫生领域改革发展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征文活动,得到医疗卫生单位、检察系统以及学术界的积极响应,收到征文76篇,这些文章从管理体制、制度设计和运行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探讨了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表现形式、根本原因,提出了许多预防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新思路,其中有许多新思路被用于医疗卫生单位的预防工作实践中。

2011年,武汉地区医疗卫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宣讲团成立。
2011年,武汉地区医疗卫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宣讲团走进“同济医院”。
2013年,武汉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陈正军参加市食药监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市法制办举办的新闻通气会,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渎职犯罪部分回答记者提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败尤其是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大力推进法制化建设。武汉市检察院着重从三方面探索预防工作法制化。

  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性法规的实施

  自2004年2月《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条例》的宣传,积极推动《条例》的落实,发挥了主导作用。近年来,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省、市两级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为武汉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廉洁性审查工作

  从2011年起,我院加强与市人大法规工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对《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等10多个法规草案进行了制度廉洁性审查,重点在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行政处罚权、完善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措施、严格市场准入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目前,制度廉洁性审查已经成为武汉市地方立法的必经程序。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预防工作发展

  首先,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开展预防工作,做到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服务不代替,帮忙不添乱;其次,注重塑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性品格,努力克服预防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对预防工作的每一项创新举措,都要运用法治眼光来审视,即不违反法律规定搞创新。同时,要注重提高预防工作的规范性、规律性和科学性,着力在完善工作规则、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还应当在预防工作中自觉遵纪守法,不违反廉洁自律等规定。

2012年,武汉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陈正军为市农业集团讲授《远离职务犯罪,享受美好人生》报告。
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陈正军与主持人合影。

  湖北武汉市检察院特色预防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武汉市检察院先后有10余份检察建议和案例分析分别荣获全国、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和案例分析;创作的廉政宣传短片《爱我就别离开我》被高检院选送到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上展播,并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短片一等奖;编辑的《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杂志被评为武汉市优秀内刊,研究中心经验被高检院预防厅推介;武汉市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汉阳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今年8月在吉林长春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首届职务犯罪预防岗位练兵、素能比武活动中,全市两位选手分别以第八名和第十四名的好成绩,被评定为优胜标兵,受到高检院的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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