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庆:推动修改后刑诉法各项制度机制落地
时间:2018-12-08  作者:郑赫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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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庆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时强调

推动修改后刑诉法各项制度机制落地

本报北京12月7日电(全媒体记者郑赫南)12月7日下午,国家检察官学院大检察官讲堂第六讲开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检察工作的新发展”为题为学员授课。

陈国庆表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对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的一次重大完善,给刑事检察工作带来新发展契机。检察机关应当秉承务实精神,科学合理设置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推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制度机制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落实落地。

陈国庆指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为检察机关行使部分罪名的自行侦查权和机动侦查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化了法律监督职能,特别是对司法人员诉讼活动中职务犯罪的监督,提升了反腐败整体效能。

陈国庆强调,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了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应依法开展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调查工作,要明确主要任务、案件范围等。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衔接好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依法退回补充调查或自行补充侦查。

陈国庆还结合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最高检核准追诉权的新发展、检察机关在缺席审判程序中的作用等进行了讲解。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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