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明:科学系统设置检察职权 保障依法履行职责
时间:2018-08-03  作者:赵铁龙 刘键 董宇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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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建明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研讨会上强调

科学系统设置检察职权 保障依法履行职责

本报讯(记者赵铁龙 刘键 通讯员董宇丹)8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研讨会,最高检有关部门、部分地方检察机关代表和法学专家、全国人大代表等40余人参加研讨。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出席研讨会。

在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建议后,童建明就进一步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研究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要坚持继承性和前瞻性并重,既保留巩固行之有效的现有规定和改革创新成果,又要为今后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奠定基础。要凸显法律监督职能,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科学系统设置检察职权,增强法律监督刚性。要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建立科学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做好与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他要求,最高检有关部门要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形成修改意见,及时报送立法机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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