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典型样本
时间:2017-11-01  作者:王治国 史兆琨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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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典型样本

  完整经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阶段,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正义网北京11月1日电(记者王治国 见习记者史兆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月1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时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完整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阶段,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典型样本。

  ——以党中央顶层设计为引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专门就此作了说明,为改革导航定向。最高检坚决贯彻,起草改革试点方案,提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授权为前提。为确保改革于法有据,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二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最高检先后颁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与最高法就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审理程序等共同探索研究,构建了完整的试点工作制度。

  ——以部分检察机关试点先行为基础。各试点省级检察院组织87个市级检察院和759个县级检察院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的保护,两年试点期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全覆盖、多样化的试点探索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顶层设计得到全面检验。

  ——以立法保障为支撑。最高检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修改法律的议案。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不仅是党中央重大改革举措法制化的标志性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制度、司法制度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

  ——以全面推进为新起点。各级检察机关认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报告,组织全员培训,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今年7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35件。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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