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战略平台:中国检察搭建了哪些合作机制
时间:2017-09-10  作者:郭洪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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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战略平台:中国检察搭建了哪些合作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国际交流合作系列报道之四

  2016年11月30日下午,出席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的各国总检察长共同签署了《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纪要》。 本报记者程丁摄

  2013年3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时指出:“不管全球治理体制如何变革,我们都要积极参与,发挥建设性作用,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世界和平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把检察外事工作放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大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中把握,着力构建国际多边检察交流合作机制,通过组织和参与重大国际会议和活动,卓有成效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工作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平台作用,不断拓展和深化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战略布局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维护和发展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检察机关为应对新时期开展国际交流司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挑战,先后于2001年、2004年、2006年和2015年,倡议发起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以及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四个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框架下的活动。

  特别是2012年以来,中国检察机关先后组织承办了包括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六至第九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2016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在内的一系列具有重大国际影响会议和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我国检察机关在这些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来自全球150多个国家的最高法院院长、总检察长、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反腐败委员会主席等高官先后出席上述国际会议。

  曹建明检察长等最高检领导多次在上述场合阐述中国政府、中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际司法合作,尤其是在打击跨国犯罪、腐败犯罪和保护人权方面的立场、措施和建议,并与前来参会的各国各地区的执法司法部门的高层官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最高检国际合作局负责人表示,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框架下所组织的国际会议,规格高、机制稳、国际影响力深远,不仅密切了我与有关国家的友好关系,而且为开展务实司法合作打造了重要平台。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会议代表对中国政府、中国检察机关的经验和成就给予了积极评价,为我国司法外交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创新机制内容,推进国际司法领域实质性合作

  文明因创新而多彩,合作因互鉴而丰富。5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不断丰富和创新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的内容,利用中国和其他国家司法界领导人、决策者共同参与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国际会议的机会,以历次会议达成的灵活处理司法协助案件共识为基础,推动和促成了若干重大问题和多个国际司法协助个案的进展和解决。

  今年8月,2017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在巴西举行,曹建明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主旨发言。他倡议金砖国家检察机关充分利用会议机制平台,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会议通过的《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议定书》,成为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的首个规范性文件,对于规范总检察长会议运行、推动会议成果落实以及深化伙伴关系和开辟未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下所形成的联合声明,最高检还先后开展了中俄定期业务研讨会,中吉、中哈、中蒙、中越、中老等检察官联合培训项目等。

  与此同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两个机制催生的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合作更加深入和频繁,司法协助案件的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特别是在互派调查人员前往对方境内取证、安排证人赴对方境内作证等多个方面开展了更便捷、灵活和高效的司法协助工作。

  把握工作主动权,在各种会议机制中发出“中国检察声音”,提供“中国检察方案”

  深化交流,合作共赢,中国检察机关与世界的联系从未如此紧密。

  以五个会议机制为重要抓手,坚持以我为主、悉心耕耘、不断探索,中国检察机关逐渐掌握了多边检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的工作规律,并在实践中主动作为,发出“中国检察声音”,提供“中国检察方案”,为巩固和维护国家层面的有关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机制为例,我国先后三届担任联合会主席,积极引导联合会围绕“促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效实施”这一宗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联合会的年会、研讨会主题覆盖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有的实体章节,在亚洲、欧洲、非洲、美洲都举办过联合会的大型活动,联合会的国际影响力正日益扩大。通过国际反贪局联合会这一机制平台,我国检察机关加强与各国各地区反贪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以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为例,中国最高检首倡成立后就一直致力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检察合作。中国先后承办了第一、第四、第九届会议,大力支持其他国家举办的会议。现在,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不仅成为本地区各国总检察长保持高层对话的年度机制,也成为本地区各国检察机关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而集思广益、统一认识、共同研讨、制定应对和打击跨国犯罪的经常性机制。

  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为例,中国最高检始终按照求同存异、共谋发展、共同获益的思路,在该机制的重大发展问题上充分沟通,以双边关系的密切发展提升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及观察员国检察机关之间多边合作的效率和水平。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中国检察机关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参与推动完善多边检察国际合作机制,并通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对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平台,牢牢把握检察国际合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为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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