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提案承办工作获全国政协表彰
时间:2017-09-08  作者:郑博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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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召开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

最高检被评为先进承办单位 

  本报北京9月7日电(记者郑博超)9月6日上午,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在政协礼堂召开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最高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先进承办单位,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提出的《关于应当尽快通过立法明确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亲切接见了被表彰的先进承办单位领导和优秀提案提出者。

  此次表彰会对240件优秀提案和45家先进承办单位进行了表彰,选取9名代表和9家承办单位现场进行颁奖。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参加表彰会,并代表最高检领取了先进承办单位奖牌。

  会后,最高检办公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全国政协的表彰是对最高检提案承办工作的肯定,是对全院提案承办人的表彰。最高检一定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通过提案办理加大与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积极通过提案办理加大接受民主监督的力度,推动最高检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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