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北京、新疆: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
时间:2017-06-19  作者:杨永浩 郁高 何海燕 王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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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

北京:开展“星级评定”加强党支部建设 新疆:深化基层党建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本报讯(记者杨永浩 通讯员郁高)日前,根据党中央、最高检、北京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相关要求,北京市检察院制定《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四方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工作,一要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主动把北京检察工作放到首都工作大局中去,更加自觉有效地推进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政策理论理解和学习,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三要围绕“亮明身份、公开承诺、示范带头、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实践活动,在“做”上深化拓展,以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等方式亮出党员身份;开展承诺践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四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开展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通过实践创星、评级定星、晋位升星等方式,加强示范党支部建设。

  本报讯(记者何海燕 王地)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疆检察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疆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全疆检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会议强调,全疆各级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紧紧把握关键环节,狠抓“学转促”,把专项活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深化理论学习,坚持不懈用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行为;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着力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查找问题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会议要求,全疆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学习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检察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严格司法,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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