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与党外人士座谈 开诚布公谋求良策
时间:2017-02-17  作者:廉乐 程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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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诚布公谋求良策 民主协商接受监督

  编者按 2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在充分肯定工作报告和2016年检察工作的同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现摘要刊发。

加大与各民主党派双向互动的频次与深度

民革中央副主席 修福金

  最高检一直高度重视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沟通联络,与民革中央建立了日常联系机制和联合调研机制,为民革中央在社会法治方面的参政议政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2016年,最高检的几项重点工作让社会各界印象深刻,比如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等,增强了老百姓的改革“获得感”。建议最高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继续拓展与各民主党派的沟通渠道,围绕检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加大双向互动的频次与深度,让党外人士更好地参与、监督检察工作。

  近期,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专门带队就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进行调研,拟成熟后向中央提出建议。今年,民革中央还将就司法体制改革的后续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司法个案问题专门向中共中央提出报告,希望最高检能够一如既往地协助我们调研,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提供支持。

坚持宪法定位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民盟中央副主席 徐辉

  工作报告对去年八个方面的工作总结实事求是,亮点很多,用数字说话,很有说服力。关于检察工作,提几点建议:

  第一,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构建检察工作新格局。一方面,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积极探索和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公益诉讼和对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法律监督的改革部署,形成以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为主体、以司法审查和司法监督为两翼的新格局,强化检察职能的司法属性和司法权威。

  第二,加强对检察改革的调研和指导,推动形成检察权运行新机制。针对改革试点中的进度不均衡、认识不统一、做法不一致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统一认识,逐步限制和缩小差异化空间,把各地的差异缩小到合理范围之内。

  第三,注重以公开树公信,拓展检务公开的新渠道、新平台。建议检察机关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第四,树立刑事司法新理念,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新刑事司法观念,克服部门主义和本位主义观念,切实把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放在首要位置。探索建立重大案件现场勘验取证检察官在场制度,引导侦查人员收集证据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制定各级检察机关在法庭审理中举证、质证规则,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确立具有可操作性的诉讼证明标准。健全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充分发挥职能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 郝明金

  就检察机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人身权和财产权保护并重理念,落实宪法法律关于保护产权的各项规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弥补财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短板”。

  二是抓紧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方面,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湖南、广东、内蒙古等地检察机关都出台了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要求。建议加以总结提炼,向全国推广。

  三是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保护产权的内部协调机制。建立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牵头,侦查监督、控告申诉等部门参与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此外,还可开展产权保护工作信息专报、司法统计、工作考核等工作。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严肃查处知识产权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对科研创新有重大贡献的犯罪嫌疑人,可考虑依法酌情从轻处理。

  五是建立检察机关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产权保护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保护产权案件宣传推介,让社会公众了解检察机关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合调研工作,派员参加“非公经济论坛”等。

深耕监督主业 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民进中央副主席 朱永新

  就检察机关聚焦监督主业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推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修改工作,为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行为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依法办理行政抗诉案件,加强对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衔接机制,建立检察机关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主动参与监督制度,定期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畅通监督渠道,相互通报案件移送、立案监督和起诉等情况。

  二是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现有法律没有对律师群体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提出要求。建议制定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封存制度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与司法机关在业务往来中,要防止信息泄露,签订保密协议及在案件材料上注明“待封存材料,注意保密”等提示性信息;建立完善监督惩戒机制,对泄露相关信息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执业律师给予相应处罚。

  三是深入推进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中央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同意省级统管暂缓推进,但暂缓时间不宜过长,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推动改革落实。建议建立省委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协作的统一管理体系;建立省级财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的经费统一管理机制;建立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司法机关涉案款物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法院判决生效后,由管理平台将涉案款物移交省级财政。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检察监督体系

农工党中央副主席 何维

  2016年,检察机关在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对检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认真总结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经验和不足,加强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如何破解制约司法工作能力、影响司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为全国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修订相关法律做好准备。

  二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效果很好,在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很满意。建议将试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推开,并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公益诉讼调查权和起诉权的行使程序,增强公益保护刚性,使之成为检察机关对损害公益行为审查和追责的利器。

  三是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建议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和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跳出“重刑事、轻民行”的思维惯性,打破以往侧重刑事诉讼监督的模式,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领域内的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

  四是进一步落实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为产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继续加大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加强对新型经济犯罪的研究,依法有效打击各类新型金融诈骗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 严以新

  对检察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是聚焦监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建议检察机关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尤其是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多措并举,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建议检察机关更多地用发展的眼光辩证地看待改革开放以来非公企业经营中的不规范问题,积极履行职能,坚持平等保护,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抓住重心,进一步推动产权制度保护。

  三是进一步总结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经验,不断完善机制,并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同时,推动相关法律修改,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并与原有检察职能相互促进。

  四是完善和落实证据规则,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议检察机关对群众关心关注、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刑事案件,在依法办理的同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探索完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形成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破解改革难题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丛斌

  工作报告总体上写得非常好,非常实,非常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已全面推开,应及时评估员额制改革后的司法效能,分析制约司法效能的因素,有针对性地破解难题。就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谈几点建议:

  第一,高度重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细化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工作职责,防止其越权办案或不作为;二是严格纪律要求,对徇私枉法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三是考虑其上升通道,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作为书记员聘任为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遴选为员额内检察官的优先条件。

  第二,健全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形式和内控监督机制。按照不同层级、不同业务范围,配置不同的办案组织单元。完善办案各环节之间、办案组织之间、办案组织内部的制约机制,强化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价;建立案件办理节点控制和预警纠错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平台,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和控制;同时,加大办案信息公开力度,重视发挥包括民主监督在内的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

  第三,强化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议最高检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编撰相应的典型案例汇编,以指导相关工作;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两法衔接”方面的监督工作,尤其是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和移送工作。

  第四,最高检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的出台,是检察机关在国家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重大司法举措。建议进一步加大基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该意见的力度。

高度重视服刑人员财产权保障问题

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黄志贤

  最高检高度重视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联系工作,建立了畅通的联系机制,这种主动接受监督的作风令人佩服。特别是最高检积极参与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在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谈两点建议:一是建议在中共中央领导下,统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认真研究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深入做好检察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保持各地检察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进一步研究检察权的定位,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拓展检察监督范围,丰富检察机关的刚性监督手段。二是建议重视服刑人员财产权保障问题。2016年,最高检履行国家赔偿责任,对逮捕后无罪、违法扣押涉案财物等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予以赔偿,做得非常好,值得肯定。但是,还是有一些服刑人员的合法财产未能及时解冻退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服刑人员合法财产权保障问题的研究,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补充完善刑事诉讼法第143条对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予以退还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相应的国家机关因违法失职行为造成服刑人员合法财产遭受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了解和掌握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特别是财产权的维护情况,与监狱、看守所共同做好服刑人员合法救济等相应措施。

  今后,台盟中央将一如既往地与最高检加强联系,充分发挥党派优势,引导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胞,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特别是协助检察机关做好有关涉台案件办理工作,助力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发挥参政党应有的作用。

加强联系交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谢经荣

  2016年,检察机关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大局稳定,主动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认真接受监督,积极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尤其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起步早、措施实、落实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广泛赞誉。检察工作报告内容全面、客观、鲜活,较好地回顾总结了检察机关一年来的工作成果,2017年工作安排科学、到位。

  就今后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与工商联的联系交流谈三点意见: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最高检“22条意见”。在加强产权保护,特别是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过程中,与工商联密切协作,加强案例研究,支持工商联开展对涉及产权纠纷的中小企业维权援助工作,建立对工商联反映案件的受理和反馈机制。二是继续抓好最高检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建议各级检察机关继续与工商联合力推动意见落地、落实,同时强化统筹指导,加强对下检查、指导和考核。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加大对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主动倾听企业诉求,纠正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和司法不公行为。三是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大力支持工商联组织开展的法律进民企、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等宣传活动,选派检察官开展法律宣讲、以案释法、调研咨询,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防范法律风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进一步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约束

无党派人士、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甄贞

  综合部分无党派人士意见,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加强检察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建议最高检在全国层面加强协调,推动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三大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相关程序规范,增强检察监督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为检察制度和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目前,检察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局,既推动着检察理论丰富发展,也亟须科学检察理论的引领和指导。建议最高检在更高层面上为大家指引方向,提出权威成熟的理论观点,为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成熟定型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发挥执法司法效果。建议尽快提出相关立法建议,明确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代表人,具有不同于一般当事人的特殊诉讼地位,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同时,检察机关还要履行好风险防控、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检察服务保障等延伸职能,最大限度地释放检察工作的整体效能。

  文稿统筹/廉 乐 图片摄影/本报记者程 丁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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