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公告
时间:2017-02-13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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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已经研究确定。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已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具有申报本年度课题的资格。

  二、立项原则

  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理论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论证质量择优立项。

  三、项目类型

  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8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鼓励自筹经费申报课题。课题一般应于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书面提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申请书表格可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网站www.jcll.cn的“科管部”目录及“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子目录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文档结尾处点击下载)。

  (2)课题申请表电子版须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应包括以下内容:2017年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名称-单位-申请人姓名。

  (3)申报的课题名称表述应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课题申请书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4)具体申报和评审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不具备申报资格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能参与课题立项评审。

  五、申报材料受理

  今年受理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4月3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邮编:100144;联系人:倪娜,联系电话:(010)68636706;申报材料接收邮箱:jiancha3@163.com。

  六、参考选题

  2017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如下:

  (一)重大课题(3项)

  1.完善检察监督体系研究

  2.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办案衔接机制研究

  3.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

  (二)重点课题(11项)

  1.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构建

  2.侦查监督的创新完善

  3.多元化诉讼体系下的公诉模式

  4.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证研究与立法完善

  5.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实证研究

  6.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研究

  7.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研究

  8.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

  9.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实体与程序问题研究

  10.大数据运用与检察工作创新

  11.检察机关参与构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社会化防治体系研究

  (三)一般课题(22项)

  1.地方各级检察院权力清单研究

  2.员额内检察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3.检察官对司法辅助人员考核奖惩建议权研究

  4.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改革研究

  5.三类检察人员转任条件研究

  6.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实证研究

  7.重大检察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探索

  8.新型检律关系构建

  9.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研究

  10.强制性侦查手段的检察监督

  11.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构建

  12.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制度体系研究

  13.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难点及对策

  14.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补充侦查制度研究

  15.起诉标准与定罪标准关系研究

  16.无罪判决案件中的公诉质量评价

  17.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工作机制研究

  18.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完善

  19.公益诉讼法律关系研究

  20.民事执行活动检察监督研究

  21.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构建

  22.民事赔偿谅解情节对死刑适用的影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

2017年2月8日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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