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林: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时间:2016-11-28  作者:操宏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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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林在中国犯罪学学会第25届学术研讨会上要求检察机关

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本报讯(操宏均)11月26日,中国犯罪学学会第25届学术研讨会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出席研讨会并讲话。他指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李如林指出,新形势下,如何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政法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和平安中国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贯彻国家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维护好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深入研究各类犯罪的形成规律,有力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平安中国建设。

  第二,要推动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犯罪预防,实现从事后处置应对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切实实现源头防控。

  第三,要以现代治理理念审视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注重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破解社会治理中难题,切实提高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此次年会由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福建警察学院和福建省犯罪学研究会承办,年会的主题是“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来自海峡两岸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司法实务界的犯罪学专家学者200余人,围绕论坛主题,对“社会治安防控的基本理论”“暴恐犯罪与公共安全领域犯罪防控”“金融安全领域与网络安全领域的风险及其犯罪防控”和“毒品犯罪的防控”四个分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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