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受审
时间:2016-11-12  作者:吴贻伙 王来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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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王来勇)经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该省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涉嫌受贿一案,11月9日在淮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王强除收受大量贿赂现金外,还收受了相当数量的黄金、高档手表等贵重物品。

  现年50岁的王强历任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副厅级)等职务。

  据淮南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王强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安徽黄梅酒业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及个人现金及购物卡143万余元、1.8万英镑、7.5万美元,此外还收受了价值折合达161万余元的黄金、高档手表、翡翠挂件、玉器和其他贵重物品,并在项目申报、企业经营、土地出让及个人职务升迁、岗位调整等方面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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