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江苏扬州广陵:深化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机制
时间:2016-09-18  作者:朱志斌 姚立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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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朱志斌 姚立国)“检察机关不仅及时打击了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还主动上门服务,帮助我们园区建章立制,赠送《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汇编》,提升了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日,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开放月座谈会上,扬州市广陵区食品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钱民谈道。

  广陵区检察院自2014年受扬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市区所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以来,在诉前引导侦查、强化案件督办、延伸诉后效果等方面创新举措,先后办理知识产权案件41件86人,办理的胡新星等人侵犯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为“剑网2014”专项行动十大案件,该院被评为2015年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

  为及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该院与烟草、广电、工商、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衔接机制,使他们准确了解辖区易发案件的追诉标准,及时移送有关案件线索。三年来,共审查相关案件线索30余件,督促移送并成案10余件。对于在全市乃至全省有重要影响的复杂案件,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建立立案通报制度,并积极派员提前介入适时引导侦查,保证重要证据收集的及时性,同时围绕案件定性、证据调取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引导和监督,为先期固定相关证据提供针对性建议。

  据介绍,该院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探索形成了“类案专办、大案督办、要案领办”机制,一方面保证了办案质量,另一方面也尽可能地减少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组建知识产权办案小组,着力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目前,该院辖区广陵新城已陆续建立了“中国创谷”等多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入驻高新技术企业近百家。为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积极服务创新驱动战略,该院还在广陵新城挂牌成立派驻检察室,经常性地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活动,举办知识产权维权讲座,增强企业防范意识,使企业一方面保护好自有知识产权,同时注意不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远离犯罪。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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