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河北保定:知识产权案件网上移送受理监督
时间:2016-09-03  作者:肖俊林 王婧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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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携手科技管理部门共促科技创新

知识产权领域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王婧)8月29日,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与该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创新探索。

  “此次和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实施意见,使我们找到了促进和服务科技创新的崭新切入点。”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裴冬梅说。

  近年来,保定市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创新主体活力强劲,协同创新成效初显,科技创新已成为引领发展的战略选择。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保护创新成果,宽容创新失误,激发创新活力,为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根据《实施意见》,该市检察院将联合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知识产权领域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妨碍科技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特别是违反规定干预科研活动,导致重大科研项目流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及泄露国家重大科技秘密的犯罪。

  在查办涉及科技创新的犯罪过程中,《实施意见》要求检察机关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注意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科技专家、法律专家等意见,防止因办案时机和方式不当影响正常科技创新工作。对于正在承担重要职责或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确实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为其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往来账户和关键设备资料。

  据介绍,保定市检察院与该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将共同探索筹建“检科智库”,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证人、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案件办理机制,完善专业人员出庭作证制度。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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