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希:四个层面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地
时间:2016-07-30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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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希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

四个层面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地 

  本报讯(记者戴佳)7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反贪总局局长卢希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各项规定和基本要求的全面落实,从四个方面抓好执行工作,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学发展。

  卢希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强化职务犯罪侦查监督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法治思维,是保障规范司法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加强学习、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自觉性。

  卢希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各项规定和基本要求的全面落实。要在启动监督程序上抓执行,确保监督程序的顺利启动;在强化知情权上抓执行,加强人民监督员的履职保障;在接受监督评议上抓执行,提高监督评议的实际效果;在听取意见建议上抓执行,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科学发展。

  卢希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积极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要积极促进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积极促进司法理念的根本转变,切实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多元使命,积极促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巩固深化,切实保证办案质效,积极促进侦查公开的稳步推进,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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