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寄语|张晓芳:充分发挥服务企业“领头羊”作用
时间:2016-05-23  作者:王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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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本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晓芳

  服务企业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的具体表现。检察机关如何更有效、更便捷地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本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晓芳近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任务中,去产能被置于首位。面对这一现实,钢铁企业如何应对?

  张晓芳:第一步是精准发力,把优质产能做精,促优淘劣。第二步是创新拉动,提升整个产业链的供给效率。第三步是全球布局,加速推进国际产能合作。钢铁行业的去产能,不是简单的实施减量化的过程,而是一个长期的结构调整、流程优化、优胜劣汰的过程。政府和企业都需要痛下决心,共同发力,打持久战。

  记者:平时与检察机关的接触,哪些做法给您留下的印象比较深?

  张晓芳: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能否主动联络代表,关系到人大代表对各地检察机关工作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整体工作的认识和评价。这方面我对检察机关的做法印象较深。从最高检开始,做得就非常好,通过当面走访、邀请参加调研和有关工作会议等形式,利用一切机会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我了解,最高检各个内设机构都有采取邀请视察、督导和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建立起直接联系的渠道,自觉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与代表联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本溪检察机关与我联系就更多了,坚持向我寄送反映检察工作的报纸、期刊、书籍,并确保送到手里。这些都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一种态度,主动联络代表,是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赢得人民群众理解与支持的有效途径。

  另外,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发现问题坚决纠正,不护短,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能够及时核实,不遮掩,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用实际行动防止“灯下黑”的做法,都值得称赞。

  记者:对于企业来说,更希望检察机关提供怎样精准的法律服务?

  张晓芳:作为辽宁省最大的国有企业,本溪市的骨干支柱企业,本钢集团一直非常注重企业职工法律知识的补充和法律素养的培育。但是一家国企拥有几千甚至上万的员工,守法用法意识难免参差不齐。有些干部和职工的法治意识更是有待提高。一些人法治意识淡漠,导致了企业内部可能发生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广大职工造成很坏的影响。

  其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很重要的就是要服务好企业的发展。一点建议,就是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多走进企业,多向企业宣传法治,并搭建起与企业直接沟通的便捷通道,在企业面对大的工程项目,或者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及时得到检察机关的帮助。

  记者:在立足检察职能、净化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您还有什么建议?

  张晓芳:打击犯罪是检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能,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司法办案力度,通过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发展的各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另外,检察机关要利用走访、座谈等形式,多渠道寻找和发现涉企立案监督线索,依法打击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行为,对该立案而未立案的,坚决依法提出纠正并跟踪监督,使检察职能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得到有效延伸。最后,服务企业发展是全社会的责任,仅靠检察机关一家不可能做好。

  因此,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服务企业的“领头羊”作用,不仅整合检察机关内部资源,还要善于内联外合,构筑平台,积极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凝聚服务合力,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服务效果,共同助推企业长足发展。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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