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建立全方位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机制
时间:2016-04-23  作者:岳红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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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岳红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线索从工商、食药监部门顺利移送是近年来我们获取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我们始终抓住这个前置环节不放,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施文平对媒体表示。

  据悉,2015年至今,西安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案件50余件,其中有影响的案件占到了70%以上。“鉴于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对市场经济和群众生活的严重危害,我们建立了从立案线索移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起诉、判决跟进监督全态化把控的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机制。”该院检察长张民生介绍道。

  环节前置,从源头上强化把控。该院一方面监督好行政执法机关对涉案线索的移送,另一方面帮助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15年,该市检察机关根据“两高”相关法律规定,细化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扩大了联席会议参加单位的规模,建立了案件双向咨询等长效工作制度,开设食药品案件线索行政处置登记台账,规范线索管理,2015年至今,该市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0件。并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指导和监督,联合行政执法单位、公安机关加强培训,先后在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等举办专题讲座,围绕食品药品案件的移送条件、程序等专门展开研讨,减少认识分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

  介入指导常态化,在案件质量上拧紧阀门。在立案侦查、移送及审查起诉环节,该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办理食品药品案件的介入指导实施方案,规定对重大、疑难案件一律实行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取证,把好案件质量关、诉讼关。并加大对内设机构的办案指导力度,该市两级检察院在侦监和公诉部门成立了相对固定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办理小组,实行类案办理指导。

  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是考量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打击的一个核心环节,据此,该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对每个案件都提出量刑建议,对量刑建议与法院判罚差距大的认真分析原因,对刑罚失当的案件及时提出抗诉,形成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监督工作的长效化推进、常态化介入、全程化指导的模式。

  (原标题:对食药案件必须一追到底 西安:建立全方位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机制)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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