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检察官调研案件评查系统
时间:2016-04-03  作者:王永强 刘潮杰 王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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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王永强/通讯员刘潮杰 王克)“案件评查有期限吗?多长时间评查一次?”近日,在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电子投影大厅,案件质量网上评查演示吸引了前来考察的该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一行驻足“围观”。

  该院与软件公司合作研发的案件质量网上评查系统,可以对已办结的案件从卷宗质量、程序、实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有网上评查打分、审核、复核,评查结果网上公布、统计和查询等多重功能。该系统有效解决了传统案件质量评查模式标准不统一、针对性不强、实体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难等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已进行8个批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443案。

  使用该系统后,该院案件质量优秀率从初次评查的12.5%上升到82.5%。了解这一情况后,蔡宁竖起了大拇指:“非常了不起!”

  “我现在看到的主要是对程序性问题的评查,如何做到对案件实体方面的评查?”蔡宁又提出了疑问。“目前,系统在实体评查方面,主要体现在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律适用上,具体查看叙述案件事实前后是否一致,引用法律条款是否错误,引用案件事实是否有遗漏等方面,其他还在进一步研究中。”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办主任苏国俊解释道。

  在听取汇报、观看案件评查专题片后,蔡宁强调,要深入研究如何从案件质量评查的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延伸,让案件质量评查不是亡羊补牢;进一步研究对案件实体评查的方式方法,包括案件评查标准,要不断总结完善,使之更加科学。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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