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两法衔接”工作
时间:2016-03-27  作者:单曦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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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单曦玺)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近日在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专项报告全区检察机关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这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首次就该项工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

  报告反映,自2011年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相衔接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机制,并通过统筹规划、分级推进,于2013年全面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572家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工作机制协议,实现对接428家,5个地级市和11个县(区)已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

  截至目前,该区各级检察机关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审查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8327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4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2件175人,公安机关立案116件148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1件43人,审查起诉35件51人,作出有罪判决29件41人。其中,中卫市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监督立案的明盛染化有限公司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案、同心县检察院追回犯罪嫌疑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灵武市检察院监督国土部门立案查处的非法采矿案等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会上,该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对该区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针对“两法衔接”工作提出要求,希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共享平台管理等。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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