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出台措施服务精准扶贫
时间:2016-03-23  作者:王丽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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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王丽)四川省检察院日前制定《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提出要求。

  《意见》提出,四川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本地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切实找准履行检察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严厉打击妨碍精准扶贫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扶贫。强化扶贫开发工作中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

  《意见》要求,加大精准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力度,深入推进廉洁扶贫。要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民生领域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综合预防,及时了解掌握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部署和政策举措以及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投资、重大项目等情况,及时完善工作思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涉及精准扶贫各项诉讼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扶贫。依法监督纠正司法机关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查扣财物、冻结银行账户等影响贫困地区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问题。重点监督纠正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意见》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贫困地区依法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法治扶贫,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和法治观念的树立,营造社会新风尚。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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