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迎春律师:山东省三级检察院全面建立律师服务室是担当之举
时间:2016-03-05  作者:任迎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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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开始,济南市检察院作为山东省试点单位,成立了律协派驻检察机关的律师服务室。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底山东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广实施。建立律师服务室,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搭建了新平台。从律师角度而言,为推进这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应当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把握职责定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首先要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发挥优势,尽可能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来化解矛盾,即使有些矛盾一时解决不了,也应当通过释法说理等工作来缓解、钝化矛盾;要坚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公益性质,主动担当起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责,既注重法律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责任。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不同于为一般性诉讼案件提供的法律服务,对律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大多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复杂,时间跨度大,处理难度高,有些信访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仅有一定的了解,做好他们的释法说理工作也是一项挑战。这就要求律师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群众工作艺术、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第三方的优势,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坚持情、理、法并用,向信访人讲解有关法律知识,疏导信访人的思想情绪,引导信访人理性表达诉求,促进息诉息访。

  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需要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办案机关、办案人员等各个方面的沟通协调,在充分掌握案件信息的基础上有的放矢、耐心细致地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架起法官、检察官与信访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不仅可以弥补信访人法律知识的不足,促使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客观理性地面对诉讼结果,也可以推动信访人与办案人员之间进行理性、平和、有效沟通,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任迎春为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责任编辑: 高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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