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把预防和办案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
时间:2016-02-19  作者:郑博超 张宁 崔宏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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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郑博超/张宁/通讯员崔宏智)“我们调取了孙某贪污案的案卷,并向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帮助其堵塞漏洞。”不久前,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对区内某单位发生的特大贪污案进行专项调研,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和特点。

  2015年以来,天津市检察机关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90件,68件被采纳,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制度21项。这是天津市检察机关狠下功夫,筑牢职务犯罪预防“防火墙”的一个缩影。他们不断拓展预防工作思路,创新预防方式方法,把预防工作摆在和办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特别是在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上取得明显成效。

  在2014年确定49项重大预防项目基础上,2015年,天津市检察机关又向市建交委、发改委和各区县征集了45项重大工程预防项目,涉及投资金额574亿元。天津市检察院专门印发了《2015年重大建设项目预防工作责任分工》,依据属地原则,全部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积极借鉴香港廉政公署在“防贪堵漏”方面的先进经验,以道路排水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制度预防“屏障”的新路径。该院多次深入一线开展预防调查,使检察机关提出的制度完善建议得到南港工业区有关单位的高度认可,推动南港开发公司制定完善《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2015年以来,南港工业区建设过程中始终保持职务犯罪零举报、零发案及零安全事故的记录。

  (原标题:把预防和办案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 天津68件预防建议被采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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