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访谈|陈志荣:打好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攻坚战
时间:2015-12-20  作者:林玥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打好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攻坚战

  ——专访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荣 

   

  今年以来,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志荣多次在检察工作会议及调研指导工作中,对近年来全省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海南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检察机关如何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日前,笔者采访了陈志荣。

  笔者:去年1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您认为活动的开展对海南检察工作的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陈志荣: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了战略部署。最高检顺应形势要求,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海南省检察机关通过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全省广大检察人员规范、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司法水平和司法规范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但对照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我在为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讲授“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时,严肃指出了政法系统存在的一些“不严不实”问题,有的问题也是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具体表现。这些问题在检察机关也不同程度存在,如果不引起重视,就会导致司法信任危机,甚至削弱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海南省检察机关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紧迫性,主动适应形势发展,转变司法理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和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必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也会推动海南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笔者:您今年6月在海南省检察院调研时,对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要求,请您谈谈对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评价。

  陈志荣:近几年来,海南省检察院党组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狠抓司法理念的转变,坚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特别是2012年以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司法规范化整治,注重从部署安排和机制建设等方面整体谋划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整治工作,各项工作部署动手早,针对性强,措施有力,成效凸显。通过几年来常抓不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司法规范化有了明显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也在逐年上升。

  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主动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动。结合贯彻“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结合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战略目标,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强力推进。各级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查摆梳理出一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尤其是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单位,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稳步推进的情况下,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业务两不误、两促进。海南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检察改革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笔者:当前,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您认为海南省检察机关应当突出抓好哪些问题?

  陈志荣: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许,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海南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按照最高检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永恒的主题和不懈的追求,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规范司法工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专项整治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取得预期效果,关键看能否打好整改落实这场攻坚战。海南检察机关要结合海南实际,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唱好“地方戏”,打好“地方牌”。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规范司法行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海南作为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七个试点省份单位之一,还要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今年8月,我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讲话时曾指出,要努力把试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创新机制、推动发展的过程。希望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坚决防止规范司法行为“雨过地皮湿”“活动一阵风”,要着眼长远,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使严格执行、自觉维护规章制度成为一种职业习惯和行动自觉。结合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落实司法程序、司法标准、司法言行、司法责任规范,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司法权依法规范行使,逐步形成完善的规范司法体系,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要围绕检务公开实施整治,以公开促规范、赢公信,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做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各项检察工作,最根本的在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要注重队伍的司法理念和作风建设,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笔者:您对海南省检察机关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服务保障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有什么新期望?

  陈志荣: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目标。检察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力军,在全面推进海南依法治省的历史进程中负有特殊使命和责任。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分析把握,把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目标,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把各项工作主动融入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放到全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落到服务保障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新举措,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意把握司法尺度,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做到办案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加有力地保障和促进海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编辑: 曹婷]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