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侧记
时间:2015-10-18  作者:戴小巍 周泽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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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标兵货真价实

——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侧记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张鑫身披鲜红绶带,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手上接过“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的奖牌后,从容自信地走下了领奖台。这是10月16日发生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汤逊园校区的一幕。

  十月的湖北武汉,秋风送爽,丹桂飘香。10月14日至16日,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这里举行,整个过程紧张、激烈而不失精彩。经过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的比拼,共产生10名“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和30名“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考题:理论为基础,侧重解决具体问题

  “这次竞赛内容紧扣实际,无论是法律文书制作还是面试中的案例分析,基本都在平时的业务中有所体现,考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业务指导性。”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副主任刘勇以综合排名第二的好成绩被授予“业务标兵”的称号。他认为,本次大赛的考题设计既考察选手基本业务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又考察考生对法律监督的准确把握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可以说对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必备的职业素质能力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考核。

  来自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的刘灿敏对此也有相同体会。他说:“对于这种结合实际、注重实务的竞赛,熟记相关法条只是制胜的第一步,更为关键的是要深刻理解立法本意,包括相关法律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以此来更好地指导实践,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正是受益于此,刘灿敏在笔试成绩并不占优势的情况下,面试时娴熟地运用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系统分析,丝丝入扣,最终以87.3的高分排名面试第三,成功反超后总成绩跻身全国第五。

  考官:竞赛全面反映了干警综合实力

  这次比赛的评委,既有来自检察系统的相关领导和业务专家,也有高校知名学者教授,还有熟知检察业务的人大内司委委员和特约检察员。

  “这次比赛形式丰富、内容全面,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必须全面掌握各项业务。特别是修改后刑诉法对刑事执行及其监督的法律制度作出了较大幅度修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8项职责划入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这都要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能够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说。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最高检特约检察员雷达表示,考题设计反映了最高检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水平的高度重视。选手们知识面宽广,现场反应能力强,整体表现上佳,展现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

  笔者还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获得前10名的选手几乎都有多个岗位的工作经历。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点多、线长、面广,多个部门的工作经历,也许是这些选手制胜的关键所在。

  考场: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10月15日一整天,笔者的手机在考场都没有信号。根据安排,这天要进行本次竞赛的面试,考场安装了干扰器,手机信号被完全屏蔽。

  早上7点多,所有入围的考生便已在考场准备就绪,抽签、登记、宣读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一切都按照既定的流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为确保公平公正,笔试和面试均分别抽签,评委只能被告知考生的序号,却无法知晓考生的姓名和具体单位。

  面试的内容为两段视频分析。为防止泄题,候考考生均集中在一个办公室等待,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纪律。候考生未到作答时间不得无故离开,需要上洗手间的安排有专人陪同;各领队、已作答完毕的考生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由于上午和下午均安排20人依次作答,上午答题结束后,工作人员直接将盒饭送进了候考室。

  为维护好考场纪律,湖北省检察院下了不少功夫,动了不少脑筋,保证了此次业务竞赛圆满结束。

  面试的评分表细分为很多个小版块,每个版块对应相应的分数,要求评委踩点给分;为确保评分尺度统一,还要求评委在前三名选手作答完毕后再统一评分,最大限度确保公平公正。

  所有这些,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条线选拔出一批货真价实的“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以先进为榜样,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促进刑事执行检察事业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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