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嫩江:办案提醒制度规范司法行为
时间:2015-09-13  作者:韩兵 李大林 李中山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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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李大林 李中山)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防控办案风险,黑龙江省嫩江县检察院今年初制定办案提醒制度,对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办案提醒按照办案安全、程序时限、款物管理、文书制作、纪律作风等5个方面进行总结归类,将在办案过程中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阐述,汇总为5项30条内容。在办案安全提醒中,对安全防范预案制定、办案安全责任人员落实等进行案前提醒,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在程序时限提醒中,列举了办案人员首次讯问时不能超过讯问时限,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其权利义务等;在款物管理提醒中,指出避免出现在办案中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侵犯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的问题;在文书制作提醒中,明确规范使用法律用语、正确引用法律条文等内容;在纪律作风提醒中,指出要避免利用检察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今年6月,在查办嫩江镇李某涉嫌贪污案时,嫩江县检察院事先了解到李某可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于是根据办案提醒准备了应急药物,并与该县人民医院取得联系,建立应急通道,以防紧急情况。李某到案后,因情绪紧张压力太大,血压突然增高引发心脏病,办案人员迅速按照安全防范预案将李某送到医院救治。

  办案提醒制度实施半年多来,该院干警规范司法意识和自觉性得到普遍增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也得到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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