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引入第三方化解信访矛盾
时间:2015-09-09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贾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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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贾博)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各盟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矛盾化解中的积极作用,推进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通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关措施,拟在各盟市检察院推行律师定期接访制度;在基层检察院推行律师预约接访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并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向纵深化、立体化发展。

  《通知》同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机制,监督检察机关规范办案,努力构建机制健全、措施得当、效果明显、保障有力的多元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格局。

  据介绍,2014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司法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全区参照执行,积极推动全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序化解。

  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每周一、四上午在信访接待室由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待上访群众。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17家律师事务所的84名律师参与该院信访案件94件,化解了一批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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