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黑龙江:专项整改要求立行立改
时间:2015-09-08  作者:韩兵 李环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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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李环宇)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以规范司法为总抓手,共查摆出了12个方面110个问题,见人见事见案件。同时,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见实效。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黑龙江省各级检察院制定了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规程,全方位体现整改综合实效。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将专项整治工作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不怕揭短亮丑,不回避矛盾,坚持见案、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落实、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体现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上。大庆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线,以案件质量评查和针对性培训为重点,做到求真务实、严格要求、自查比例100%、建立长效机制。

  据悉,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对司法不规范问题再排查、再剖析、典型案例再上报等工作进行部署,该省检察院将逐院检查再排查的工作情况,对查摆仍旧不到位的检察院以及最高检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偏离既定查摆路径的检察院加强督导,对未达到对照检查要求、不符合转段标准的责令继续补课,要求限期整改,必要时提出暂缓转段意见。

  黑龙江省检察院将对各地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项目化管理和挂销号制度,加强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该省排查出来的司法不规范共性问题,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原有的各项业务制度规范全面清理,列出制度建设“废、改、立”清单,重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的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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