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网络“千里眼”纠防司法不规范行为
时间:2015-09-06  作者:刘德华 赵庆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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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赵庆梅)“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线索管理规定,已将您反映的情况责成攀枝花市检察院办理。目前正在办理中。”近日,四川省检察院官网“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专区负责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对一名网络举报人如此回复。这是四川省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借助网络平台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协同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足纪检监察职能,主动融入“互联网十”,借助门户网站、局域网、官方微信微博等,设立案件曝光台,强化警示教育,使网络监督成为纪检监察协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千里眼”。

  四川省检察院开通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网络举报平台,安排专人及时处理举报线索。截至目前,该院共收到举报信息78条,其中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有24条。开通“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加强与网友的交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关注涉检网络舆情监测,拓宽监督渠道。今年以来,该院从网络舆情中发现并纠正违规使用、停放警用车辆5起。

  同时,四川省检察院改进传统督察方式,通过查看网站信息更新,督察各级院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省院重大部署、重大决定的落实情况。通过新媒体及检务信息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督察各级院对检务公开的落实情况。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案件程序信息网络查询系统,督察司法办案活动中对法律法规、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办案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通过网络及时公布督察结果,反馈督察信息。坚持节假日前在局域网上发布廉政提醒,有针对性地抓好廉洁从检预防工作。

  该院还设置了案件曝光台,借助网络及时转发最高检、省纪委发布的违纪违法案件,将曝光重点放在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上,改变了以往检察干警违纪案件仅内部处理、内部通报,力度有限且时间跨度长的弊端。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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