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让“天然对手”成为“好帮手”
时间:2015-09-05  作者:岳红革 支江 肖烨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支江 肖烨) “既要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充分保障律师的合法权利,也要发挥好律师这个‘天然对手’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作用。”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按照这一理念,探索建立保障与合作相结合的新型检律关系。

  据介绍,专项整治工作开始后,该院作了专题调研,了解到律师最关心的是能否及时阅卷、及时会见嫌疑人等问题。为此,今年5月,该院推出了案管部门统一组织律师业务性接访的制度,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的申请和要求,由案管中心登记备案后向相关业务部门交送,落实情况由案管中心向律师反馈,并负责跟踪监督。

  一年前的一起案件,还催生了该院主动邀请律师参与合作的新制度。去年,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涉及男女高中生的案件,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对男生立案。但在讯问时,该男生没有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到场。案件移送该院审查时,因为取证形式不合法,被退回补充侦查。

  此事引起了新城区检察院的警觉,为了避免自身出现类似的不规范问题,今年5月,该院制定了《邀请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规定》,在讯(询)问涉案未成年人时,邀请法律援助律师作为见证人到场,监督检察机关在讯(询)问时,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否在场,司法过程是否规范,并当场填写见证情况说明。“这一制度较好地引入了‘外部第三方监督机制’,有利于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让对手成为规范司法的帮手。”该院副检察长牟文说。

[责任编辑: 董娇]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