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线上线下”同步走 案件评查无遗漏
时间:2015-09-01  作者:郭树合 张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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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张涛)“没想到平时熟练运用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竟在用印方面出现了不规范,案卷也出现了三处错别字,真是不应该,以后还得再细心。”近日,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刚结束,相关办案人员一边翻看评查笔记,一边小声议论着。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今年7月以来,该院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为契机,在原有“线下”案后评查机制的基础上,对案件质量在网上同时开展“线上”评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提高案件质量。

  “线下”评查是该院按照检委会之前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来进行的。该办法从实体、程序、文书、装订质量4方面将案件质量划分为三级九等,确立了12项评案标准。“线上”评查是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以补充书面评查的方式,从案卡填录、文书制作、业务流转等方面,对侦监、公诉、自侦等业务部门已办结归档的案件随机抽取,进行办案程序评查,及时梳理节点评析、个案异情,了解具体案件情况,督促纠正程序瑕疵、填录不规范等。

  此次评查,由案管部门牵头,检委会委员、业务部门骨干、统计员等组成案件评查组,对照案件卷宗与业务系统节点文书进行全面评查。

  “对于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我们会进行通报表扬,为干警业务学习提供参考指引;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也会进行公开,要求干警及时补正。”该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黄静说。截至目前,该院共评查案件870件,发现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方面问题6类21处。案件评查组从中选取38个代表性案件,制作了案件评查台账,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并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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