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时间:2015-08-29  作者:韩兵 刘畅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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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刘畅)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制定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下称《八项禁令》)以来,黑龙江省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严格落实《八项禁令》规定,提升该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黑龙江省检察院要求该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八项禁令》的内容和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诉讼参与人的监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该院及时将《八项禁令》的内容、要求通报给人民监督员,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推动职务犯罪侦查行为的规范运行。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该院党组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市政协委员座谈,请大家帮助“诊脉”,就检察机关在司法中还存在哪些不规范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整改,听取意见建议并进行认真梳理,逐条对照,对在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推动侦查行为规范运行,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黑龙江省检察院拟在10月组建由该院反贪、反渎、控申、纪检监察、检务督察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赴该省16个市分院、181个基层院就贯彻落实《八项禁令》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今年查办的案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八项禁令》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强化办案措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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