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干警驻村为群众办实事
时间:2015-08-28  作者:李豪 刘子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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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实习生 李豪 本报记者 刘子阳

  “快救救我女儿,你们一定要想想办法。”一年前的一天早晨,次仁拉姆的母亲哭着跑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

  原来,31岁的西藏自治区札达县底雅乡鲁巴村村民次仁拉姆挤羊奶时不小心戳到眼睛,血流不止。村里没有医生,急坏了次仁拉姆的母亲,她首先想到了找到驻村工作队帮忙。

  可不凑巧的是,驻村工作队的车不在,队员们分头打电话到处联系,终于借到一辆汽车,赶紧把次仁拉姆送到80公里以外的乡里医院就医。事后,次仁拉姆和她母亲带着酥油专程来感谢驻村队员。次仁拉姆说:“要不是驻村检察干警的帮助,我的眼睛就保不住了。”

  “帮村民解困难、办实事是检察干警驻村的重要工作。”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沈小丁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检察干警驻村已成为西藏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

  札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索南项加在底雅乡鲁巴村驻村。他向记者介绍,鲁巴村共有5个小组105户人家,村民多以放牧为生,组与组之间最远有100多公里。刚到鲁巴村,驻村工作队便了解到拉巴小组至今还没有通公路、电话。“从村委会去拉巴小组有120公里的路程,不通车的地方骑马还需要3个小时,如果再没有个通讯,老百姓生个病啥的,该怎么办?”索南项加说,为此,驻村工作队为村民申请建立了通讯基站。如今,鲁巴村已经实现通讯信号全覆盖。截至目前,他们已经为鲁巴村申报19个项目,现在都已完工,改善了当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距离鲁巴村1000多公里外的措勤县达雄乡夏东村,是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的驻村点。夏东村村委会建在山坡中间的一块平地上,驻村检察官就住在这里。驻村检察官尼玛次仁告诉记者,由于这里经常有狼和熊出没,驻村工作队为村委会的院子装了铁栅栏。就在记者来的前一天,离栅栏不远处还发生了一起狼咬死野驴的事件。

  “除了需要协调事务或采购物品,我们一般都在这里与村民同吃同住。”驻村检察官马国营说,给村民跑项目、解决困难、慰问困难村民、帮村委会制定发展思路,成了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生活。

  有人说,检察干警驻村是偏离了主业,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孙宇却不这么认为。孙宇说:“驻村工作不仅为检察机关打击涉农职务犯罪提供了线索,还可以将一些可能转化成犯罪的矛盾化解。”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驻日喀则昂仁县秋窝乡某村工作队在走访村民过程中发现,西藏某国有公司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在采购、销售农机具过程中存在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国家对农机具补贴分为50%和35%两种,有的村民根本不知道有补贴或者补得很少,严重不符合标准。”孙宇说。

  根据驻村干警掌握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及时介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项目负责人、经手人涉嫌贪污,共涉及农机具政策优惠款660余万元。为全面打击此类犯罪,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介绍,2011年10月以来,西藏检察机关先后派出1802名检察干警、420个驻村工作队赴全区74个县、315个行政村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落实“短平快”项目1211个,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1632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4897场次,调处群众矛盾纠纷3899起,所有驻在村全部实现大要案件发案率为零、非法出入境人员为零、群体性事件为零、越级上访为零,普通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种矛盾纠纷显著下降的“四零一降”目标,受到基层群众称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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