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地积极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
时间:2015-08-21  作者:涂铭 熊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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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涂铭 熊琳)业务书籍、诉讼资料、电脑查询设备、WIFI信号、饮水机、更衣间……这是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审判区201房间律师工作室的部分配置。“我们专门为律师准备了工作室。律师可以在这里提交材料、进行庭前准备、休息、更换律师袍。”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副院长程琥介绍。

  作为我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北京市四中院2015年8月公布《北京市四中院关于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保障律师的人格尊严、执业权利,为律师的职业活动提供便利。同时,四中院还积极探索建立引入律师参与多元解纠机制建设、律师监督评价法官工作等,在更深的层面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四中院的举措仅仅是北京市法院系统近年来高度重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北京市高级法院与市律协积极推进沟通协作机制建设。2014年9月,双方明确16项重点工作,涉及便利律师诉讼、保障律师权益、发挥律师作用和推动互动交流4个方面。北京市高级法院开通了北京审判信息网和APP移动诉讼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立案、案件查询、诉费计算等服务;开通人工语音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对案件信息查询;配合律协完成律师资格网上认证工作,初步完成法院审判信息网与律协网站互联互通。截至2015年8月,16项任务有序推进,已经完成过半。

  对于北京市政法系统的这些举措,一些一线律师深有感触。有着10年从业经验的北京市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磊表示:“拿北京市律协与法院系统共同开辟的网上绿色通道来说,律师通过在律协网站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就能查询到自己代理案件在法院的进展。”孙磊表示,这不仅仅免去了律师打电话、上法院的舟车劳顿之苦,也有利于律师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保障诉讼请求能够更好地表达和实现。

  “刑事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一直是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关键环节之一。这两年,我们一线律师也能感觉到这方面的明显进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表示,以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为例,现在去全国各地代理案件,只要递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看守所硬件条件允许,申请一般都会得到批准,这是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充分尊重。

  近年来,我国各地政法系统在积极构建政法干警与律师新型关系方面已经迈出了新步伐。在上海,法院已经开通运行“律师一卡通”绿色通道服务,以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方便律师参与诉讼;此前,上海已尝试在法院内设“律师候庭室”为律师参讼提供便利。在浙江,公检法司联合制定规定保证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执业权利,选拔110名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权力的运行。在广东,省委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纳入到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意见中,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等先后出台保障辩护律师权利的具体意见。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法官与律师具有共同的法律信仰和价值追求,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两支重要力量。”北京市四中院院长吴在存表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强化法官执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位政法人士和律师表示,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还需进一步增强互信,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互相尊重、互相配合、互相监督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应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人员的流通,律师可以走进法院、检察院去做法官、检察官;法官、检察官也可以去做律师。降低互相流动的门槛,通过人员的流动、交流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与完善发展。

  (原标题:以改革举措促相互尊重良性互动 北京等地积极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新型关系)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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