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基层检察院建设建立抽样评估体系
时间:2015-08-18  作者:肖俊林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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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记者从河北省检察院近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政治工作暨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该省检察院将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动态化、全覆盖、循环式抽样评估体系,利用三年时间,逐步解决司法、队伍、管理、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对抽样评估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两次听取抽样评估工作专题汇报。该院检察长童建明要求深化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着力从司法理念、工作方式、制度机制、队伍素养等方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据介绍,动态化评估,即打破定期抽评限制,实现多次抽样评估、随时抽样评估、跟踪抽样评估,按照院别建立评估档案,加强对评估检察院的动态管理。全覆盖评估,即要求各市检察院对所辖基层院全部抽评一遍,并将抽样评估列入对基层院的年度考核范围。循环评估,即前一次的抽样评估为整改和后一次抽样评估提供参考和依据,互相对照,从而不断循环,直到发现的问题最终得到有效解决。

  据悉,河北省检察院将组建涵盖省、市、县三级院的评估员队伍,并建立完善的抽样评估指标体系,明确抽样评估的内容和评价标准,细化方法和操作规程。

  “构建常态长效的评估机制,就像体检一样,能够及早发现不规范司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该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高树勇说。

  (原标题:河北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 动态化全覆盖循环式抽样评估)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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