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云南:逐一查找不规范案件和承办人
时间:2015-08-10  作者:王翠云 李文婧 肖凤珍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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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王翠云 李文婧 记者肖凤珍)云南省检察院日前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最高检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要求,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会议要求云南省检察机关严格对照最高检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规定,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处置案件线索和开展初查工作的问题,对自侦部门受理和发现的案件线索,要严格进行网上录入、网上流转和网上监管。严格初查启动审批、初查预案制定和初查工作监管,坚决杜绝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的人身、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问题,严格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使用标准、使用时限、审批程序、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等。大力整改不严格规范保障律师会见权利的问题,坚决杜绝人为设置障碍干扰、影响律师会见和对律师提出的侦查会见无故拖延、不作出处理决定等司法不规范行为,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

  据了解,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半年多来,云南省三级检察院下大力气梳理排查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对照检查阶段,通过排查、评查、抽查、筛查,从近两年来办理的各类案件中逐一查找存在不规范司法的案件及承办人。

  针对查摆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及时构建或者拟列入计划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云南省检察院自侦、公诉、案管等部门建章立制目前已完成了5项,列入计划的有20余项。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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