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16个不规范案件剖析出44个问题
时间:2015-08-08  作者:汤维骏 赵明 吴畏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赵明 吴畏)“我们以案件评析的形式,对16个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例,逐案评析,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揭短亮丑,院党组要求‘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在干警中产生巨大震动。”8月4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检察院检察长赵荣告诉记者。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张家界市检察院以案件评析的方式,查找问题不护短。各基层院分别挑选出2件案件,市院各主要业务部门分别挑选出1至2件案件,作为案件评析候选案例。为防止选案时滥竽充数、避重就轻,张家界市检察院严格审核把关,对提交的5件问题不突出、责任不明晰、剖析不深刻的案例退回办案单位(部门)要求重选重报,最终确定16件案件。

  就是这16件案件剖析出了44个问题。如慈利县检察院办理的向绪平行贿案,存在未全程录音录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侵犯当事人权益等问题,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在剖析此案时,认真检讨了从承办人到检委会责任心不强,办过桥案、凑数案,业绩观不正确等深层原因。

  “案件评析会上严格点评不留情面,只讲问题和不足,只讲真话、直话,辣味十足的点评让被点评者和案件责任人脸红出汗。”赵荣说。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该院还狠抓责任落实,控制问题增量,明确责任清单。相继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规范》《关于加强捕诉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考核细则》等制度。明确办案层级责任,对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委员细致划分责任,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案件档案,对今后出现的问题案件,一案一档、一人一台账,避免错误重演,并作为绩效考核、干部使用、责任追究的依据。

  (原标题:辣辣辣,评得让人脸红出汗 湖南张家界:16个不规范案件剖析出44个问题)

[责任编辑: 李瑾]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