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大对环境领域犯罪惩治力度
时间:2015-08-08  作者:朱香山 韦磊 王磊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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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朱香山 通讯员韦磊 王磊)8月4日,广东省检察机关各市分院检察长研讨班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韶关召开,广东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该省市分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1月至6月,该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572人,渎职侵权犯罪380人,其中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13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3亿元。开展打击行贿犯罪和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查处行贿犯罪477人,追捕、劝返在逃人员27人,其中抓获潜逃至美国、加拿大等境外人员5人。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和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817人,同比上升36.2%。继续开展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立案195人,批捕此类犯罪案件1398人。

  会议对广东省检察机关下半年检察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该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要求,要抓好打击行贿犯罪、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三个专项工作,促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惩治力度,特别对媒体报道、网络炒作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破坏环境资源问题,要迅速开展监督,严肃查处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顶风违纪的,要从严纠错问责。同时,积极适应“互联网+”新形势,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惩治犯罪、强化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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