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为律师量身打造“阅卷神器”
时间:2015-08-08  作者:林中明 邓翡斐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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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该院接待人员协助律师操作“嘉检之星”律师接待系统。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邓翡斐)前不久的一天清晨,周律师驱车赶往地处市郊的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因为手头的这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下午还要去法院开庭,他始终担心一个上午是否能顺利将案卷材料阅卷完毕。然而原以为至少要4个多小时才能完成的阅卷,只用1个小时即完成信息登记、翻拍案卷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临走时周律师在留言中感叹道:检察官和律师,庭上控辩是对手,庭外携手护公正。

  在日前由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编撰出版的上海蓝皮书系列——《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5)》中,以专题篇的形式重点介绍该院制度加科技规范服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让律师点赞最多的是该院在上海市率先研发启用的“‘嘉检之星’服务系统”。来自问学律师事务所的唐榕斌律师在留言中称它是:为我们律师量身打造的“阅卷神器”。

  律师法修改,是挑战也是契机

  2008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施行,详细规定了在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的权利。这使得来检察机关阅卷的律师与日俱增,对检察院来说无疑是个挑战。

  在此之前,律师到嘉定区检察院阅卷主要由公诉部门负责,由公诉部门的书记员接待,帮助律师复印所需要的案件材料。随着阅卷的律师增多,这一过程占用了书记员大量的工作时间,复印设备也消耗很大。为此公诉部门找人做架子,用照相机“DIY”翻拍机器,但效果、效率都不高,律师们对此也有意见。

  2012年,事情有了转机。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案件管理改革中,探索建立案件管理中心,配备了专门化的服务场所,专业的工作人员,律师接待工作也有了一片“新天地”。该院新上任的检察长阮祝军面对这一问题,马上召集案管部门与技术部门讨论项目开发方案,同时联系各兄弟检察院调研“取经”。

  阮祝军告诉记者,案管部门成立、机构人员解决后,选择什么发展模式成了新问题。当时调研下来发现,有为数不少的兄弟检察院的方法是将所有案卷材料拆开扫描至电脑,形成电子卷宗。这种模式能够有效避免承办人和律师使用案卷的冲突。但是律师无法翻阅真实的案卷材料,同时在拆卷扫描过程中也存在毁损灭失的风险。更重要的是,调研发现,约30%的案件有律师需要阅卷,而律师所需要的材料约为案件全部材料的15%。因此,百分之百地拆卷做电子案卷导致资源浪费。但如果另外自主研发一套系统,又需要投入相当的物力、财力。

  “当时我们借用‘用户体验’的思路,决定听听‘实际使用者’——律师的想法和意见。”阮祝军说。为此,前后召开多次律师座谈会,邀请10余名律师表达意见,提出建议。经过综合论证和评价,依托当时已经成型的高速翻拍仪等技术,该院决定自主研发律师接待系统,并确定研发思路是方便“用户体验”,确保律师权益。

  “嘉检之星”:即看即拍自主操作

  当律师们询问这套系统的名称时,当时的技术科徐科长不假思索地回答:“她叫‘嘉检之星’,这是我们院过去数字化审讯监控系统的名字,是怀念,也是传承,我们希望她能够为照亮中国法治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嘉检之星”运用了高速翻拍仪帮助律师快速方便阅卷,能够在翻看卷宗的时候“自主操作”,对所需材料“即看即拍”,自动水印也保证了案卷材料复制、使用中的安全可靠,阅卷完毕后刻盘更降低了阅卷成本。如果光盘损坏,律师还能够通过系统内存导出当时材料,重新刻盘。针对一套案卷律师和承办人员要同时使用的冲突,阮祝军想到可以通过预约的方式错开使用时间,提前告知承办人这一时间段案卷正由律师阅卷,如此便可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律师可以根据律师接待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图,自主操作,一旦遇到不清楚的地方可随时询问案管人员。这一系统所运用的高速翻拍仪取代了传统复印机,过去阅卷要花半个小时乃至几个小时的工作,如今在20分钟即可完成,所翻拍的材料形成电子图片后,案管部门审核并在页面上设置“仅供律师阅卷使用”水印,并刻录成光盘,确保案卷材料的安全性。

  目前,该院最新升级优化的“2.0版本”系统的身份识别功能得到增强,配备的律协信息卡识别仪更是该系统的特色,能够迅速通过全市律师登记系统识别律师身份,不需扫描律师“三证”,只需刷律协信息卡便能高效识别身份,刻制光盘也升级到写入“U”盘。

  徐科长告诉记者,近期,随着手机移动终端的普及,他们正在设计可以在每个案件录入登记时自动形成一个独立二维码,来院登记阅卷过的律师只需“扫一扫”二维码便能自动加入“嘉定检察”微信公众号,同时定位其所办理的案件,随后及时向其推送该案的案件进程,从“被动提供”转为“主动告知”。

  制度保障,长效监督

  有了科技手段还需要使用者的规范操作。经过前期的探索和研究,嘉定区检察院又相继制定了《接待律师行为规范》《律师接待员岗位职责》等制度,对接待律师来访作出规范要求,还安排资深干警负责律师接待工作。

  阮祝军告诉记者,该院在律师接待场所建设中秉承的基本理念就是要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司法公正就在身边。前不久,一对在甘肃的老夫妇急需了解他们儿子涉案的办理进程,但委托的当地律师年纪较大,来上海路途遥远。该院检察官主动告知律师可上网申请办理异地查询,由当地检察院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完成身份核定,随后经过律师身份核查等成功完成案件绑定后,律师得到该案的查询账号和密码,能及时获悉案件流程信息。

  2014年嘉定区检察院的“嘉检之星”和律师接待场所接待律师电话预约、查询1494余人次,通过网上成功提交预约并完成接待52次,接待律师阅卷625人次,复刻案卷光盘598张,安排听取律师意见26次,通过全市检察机关的诉讼流程查询平台为律师推送诉讼流程信息共1243条,律师好评率100%。高级律师迟夙生曾发布微博介绍该院相关做法,呼吁上海乃至全国尽快普及。

[责任编辑: 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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