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巡讲支教活动甘肃组侧记
时间:2015-07-28  作者:徐盈雁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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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授课很实用 学员互动很活跃

——2015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巡讲支教活动甘肃组侧记 

  从7月22日起,持续15天时间,5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检察业务骨干兵分两路,先后走进12个分州市检察院进行全员培训。这是2015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赴甘肃省巡讲支教的数字印象。

  “请问樊老师,我们应该上哪去找‘合适成年人’呢?”7月23日,甘肃省金昌市,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樊荣庆刚刚结束近三个小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实务研究》专题授课,马上就被学员现场提问。

  “上海的做法是政府购买服务。如果政府购买服务条件不成熟,检察机关可以先联系共青团、妇联、学校等,组建一支‘合适成年人’志愿者队伍。”没顾上喝一口水,樊荣庆随即作出简明扼要的回答。

  7月25日,在嘉峪关市检察院,樊荣庆有关“合适成年人”的授课内容再一次成为学员们的关注热点。“授课专家带来了先进的工作思路,有利于缩短我们本地检察机关的探索过程。”嘉峪关市检察院检察长丁霞敏说。

  巡讲支教活动不仅为甘肃省检察机关带来了先进工作理念,同时也解决了实际工作难题。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修改后刑诉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新增职能。司法实践中,“经审查后被‘放人’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又犯事,其责任应该由检察机关还是‘有关机关’来承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金昌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此次巡讲中,江西省新余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李泽新的授课主题恰好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不及李泽新结束授课,金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行铁言就递上了提问纸条。李泽新就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听了专家的解答,我很受启发。”行铁言说。

  来自全国各地的讲师团成员们亦把这次巡讲支教当作一次自我完善的过程。全国侦查监督人才库成员、福建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员时闽说,学员互动很活跃,这促使自己从授课中发现课程设计的亮点和不足,又从问题及需求中找到下次讲课的完善点和补充点,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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