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动专项工作呵护绿色宝岛
时间:2015-07-27  作者:李轩甫 林玥 郭石宝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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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林玥 郭石宝)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海南省检察机关“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会上获悉,该省检察院决定从7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出席会议。

  据了解,“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海南检察机关将结合正在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主动走访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运用“两法衔接”平台,摸清本地近年来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行政查处、刑事立案等总体情况,重点查处危害生态环境背后的保护伞犯罪和渎职犯罪;深挖贪污贿赂案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线索或者失职渎职案件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线索,不断扩大办案效果,形成震慑效应。

  海南省检察院要求,该省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关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生态保护领域“两法衔接”机制以及生态修复补偿制度;民行检察部门要建立生态保护领域民事、行政案件的立案调查、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工作制度;派驻乡镇检察室要建立定期开展生态巡查、设立生态联络员等工作制度。积极推动和协助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司法办案,广泛开展以环境资源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多渠道宣传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领域的职能与工作成效,及时公布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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