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山东一线督导严防“灯下黑”
时间:2015-07-10  作者:卢金增 唐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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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唐琳)“要有担当直面问题,有勇气自曝家丑。”近期,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深入基层,督导调研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据了解,该省各级检察院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对照检查阶段工作深化落实,严防“灯下黑”。

  严在哪儿?该省检察院专门召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吴鹏飞提出明确要求,上级检察院要沉下去,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坚决防止只看材料齐不齐、会议开没开、程序走没走等形式化倾向,切实克服督导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情况不清、问题不明、措施不力等现象。”

  如何实起来?按照规定,上级检察院要通过随机调研、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规定动作有无找准查实问题,边学边查边改有无取得效果,人民是否满意;着力解决对上级院要求贯彻不及时、不到位,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该省检察院通过对18个市级院、27个基层院实地督导检查,发现、曝光检察人员在办案纪律、办案流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140余项,个别违纪检察人员受到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等处分。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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