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北关区:加强内部监督确保电子证据“真实客观”
时间:2015-07-07  作者:苏清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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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苏清涛)今年以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探索运用“三提醒三核查”工作制度,对该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取得良好效果。

  “三提醒”即提醒办案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提醒办案人员规范着装,规范用语;提醒办案人员准确宣布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加强对办案人员讯问活动的监督,促使侦查人员转变司法观念,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及合法办案的自觉性,有效杜绝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有效地保护人权。

  同时,该院还及时跟踪、核查录制内容,使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固定证据的能力更具严谨性。该院技术部门建立“三核查”制度,即核查双录工作说明、光盘密封袋与讯问笔录时间是否一致;核查存档、证据双份光盘内容,进行复播;核实签字、指印、光盘密封情况,以确保录制内容的完整性、客观性、科学性,有效维护司法公正。核查过程中,使讯问过程得以完整重现,大大减少了犯罪嫌疑人任意翻供的情况;侦查笔录与录音录像相结合,用监控录音录像手段固定证据,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地打击了犯罪。

  今年3月,在对犯罪嫌疑人吕某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经核查,发现证据B盘无法写入内容,技术人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证据盘数据的完整有效,为案件的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该院技术部门对立案侦查的自侦案件全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共计117人次,均实现了无错案、无干警违纪、无办案安全事故的目标。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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