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
时间:2015-07-07  作者:杨彰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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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彰立)近日,贵州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受理的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本院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自侦案件,都将通过该系统制作电子卷宗。

  据悉,贵州是最高检批准作为电子卷宗系统研发应用的试点省份之一。电子卷宗系统的研发应用是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功能的拓展,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

  记者登录贵州省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看到,该系统极大地方便了办案人员审查案件。办案人员审阅案件材料时,可对重点关注内容进行批注、收藏,批注信息单独汇总。阅卷完毕后,只需点击“批注信息”按钮即可自动关联到相应卷宗页。制作案件审结报告时,通过分屏直接对页面内容进行复制、粘贴,审结报告中引用的内容自动关联相应原始卷宗页面,实现案件信息的卷内检索和全案检索。电子卷宗系统还设置了出庭示证系统接口,检察官对需出庭示证的材料,可直接从电子卷宗中提取制作。

  贵州省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介绍,电子卷宗系统还有项重要作用是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律师阅卷权。电子卷宗系统与律师阅卷系统衔接,律师根据其登记的身份信息可通过律师阅卷终端进行登录阅卷,打印所需材料,也可申请导出电子卷宗,刻录光盘带走。

  此外,该系统还方便了案件跨院移送,电子卷宗形成的基础数据也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档案管理、业务数据分析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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