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行政诉讼监督聚焦三个重点
时间:2015-07-07  作者:王丽 覃攀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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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丽 通讯员覃攀)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大力加强行政诉讼监督,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生效行政裁判的监督力度,受理行政申请监督案件639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2件;加强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对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54件。

  四川省检察院今年提出,要以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和执行环节的监督为着力点,全面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方式和手段,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

  该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强调,当前,行政诉讼监督要着眼于推动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和执行难问题,注意突出监督重点。一是要注意加强对法院立案程序的监督,加强对法院立案登记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应当立案的案件而不予立案、超期立案、行政机关干预立案等情形加大监督力度。二是要完善对行政执行和非诉行政执行的监督,重点加大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活动中不应当执行而执行、错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超标的执行、执行案外人财产和执行人员违法渎职等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三是要加强对法院执行行政机关房屋拆迁、土地出让金、计生社会征收和环保等领域行政处罚的非诉行政执行行为的监督,对于行政行为不合法的,除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外,还应当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纠正。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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