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查问题既找“共性”又找“个性”
时间:2015-07-06  作者:邓铁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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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铁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阶段会议,部署安排对照检查阶段工作。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区检察机关找准查实自身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后,广西检察机关重点排查了侦监、公诉、反贪、反渎、刑事执行、民行、控申等办案部门2013年至今年第一季度期间办理的案件,特别是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求把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查深、查准、查实、查透,做到“全覆盖、全检查、不遗漏”。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查摆自身的问题。在查摆问题时必须联系自身司法办案工作,真正把问题聚焦到本部门的具体案件、具体事或具体人,列出问题清单。一定要联系自身实际,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既查“共性”问题,又查“个性”问题。

  自治区检察院同时要求,把对照检查阶段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规范司法、严格履职的能力。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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