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求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加强监督
时间:2015-06-02  作者:彭波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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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要求

  严把逮捕关 防止冤假错案

  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加强监督

  本报北京6月1日电 (记者彭波)6月1日至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研究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的具体措施。会议围绕防止冤假错案,对强化证据意识严把逮捕关提出严格要求,明确强调侦查监督部门要坚守法律底线,“用”好手中的审查逮捕权。

  最高检要求,要以法治化、现代化的理念统领侦查监督工作,切实把法治化、现代化的要求融入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每项工作举措,反映到每个司法环节,真正实现凡逮捕均依法逮捕,凡不捕均依法不捕,凡监督均依法监督的目标。要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高度重视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转变证据审查方式,严格执行审查逮捕程序,做好案件质量动态监控。要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坚持社会危险性法定,坚持和完善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并对逮捕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准确把握。

  最高检强调,要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责任编辑: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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